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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2025年年会在贵阳举行

日期:2025-10-31 12:19:00

2025年10月26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全面推进宪法关于国防和军事制度规范的实施”研讨会在贵州民族大学举行。来自军地有关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实务部门的宪法学专家学者和研究生等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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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军事科学院原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丛文胜共同主持。与会代表围绕“国防和军事制度建设与宪法保障”“全面落实宪法关于国防建设事业规范的法治保障”“新中国国防法治建设的历史成就及经验”,聚焦“推进国防和军事制度改革的宪法作用与意义”“宪法视野下跨军地行政诉讼制度研究”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丛文胜教授简要回顾了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四十年来对推进宪法在国防和军事制度建设领域发挥作用作出的重要贡献,对本届学会年会组织者的周到安排表示感谢。丛文胜教授指出,刚胜利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军、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和实现建军百年目标等都作出重大部署,也为我们论坛的主题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和依据。他就“创设和推进国防公益诉讼的宪法思考”作了主题发言,认为“国防公益诉讼涉及国家、军队、政府以及军人、公民等社会各相关方,涵盖政治、经济和公民基本权益等各领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显著的重要功能,是公益诉讼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防利益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司法保障,也是动员国家和社会一切力量实现国防现代化和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建议“在全面实施宪法中,应当全面加强和深化宪法中关于国防和军事有关规范内容的研究,尤其是可以适时补充宪法相关内容,创新规定国防制度以及国防公益诉讼有关内容,如结合国家司法制度创新,找准国防公益诉讼的突破点和创新点,强化军事司法与普通司法的衔接配合,还要注重完善相关军事行政权行使的司法审查,加强对国防和军事领域行政行为的合宪性监督”。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李敏博士在论文《我国军事立法合宪性审查的法律困境及其破除》中认为,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军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与国家整体法治秩序协调统一。加强军事立法的合宪性审查是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为设定军事立法合宪性审查规范提供了权威性理由。应当在相关法律中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军事法律、军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权,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协助完成军事立法合宪性审查工作的职能。依法赋予中央军委及其他有权国家机关对法规以下军事立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权力。

新疆政法学院罗伟讲师以《数智时代兵团体制下国防动员特色创新发展研究》为题发言,围绕国防动员理论现代化主题,分析了数智技术在兵员征集、物资储备、动员指挥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潜力,并提出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特色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与改进措施,以提升优化兵团国防动员能力、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宏鑫博士介绍了《美国对中国军工复合体的制裁及中国的应对》一文的主要观点,建议应尽快出台更为详细的《反外国制裁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歧视性措施的认定标准、反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实施程序等关键内容。同时,制定《不可靠实体清单管理办法》,规范列入和移出程序,建立救济机制,确保程序正当性。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张仕杰对战争状态下私有财产的限制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在宪法及相关基本法律中,应明确规定战争状态下对公民财产权实施限制必须以具体法律授权为前提。授权性规范需清晰界定适用条件,如紧急状态等级、军事必要性判定标准、权力行使主体、基本程序框架及补偿原则,以此防范权力滥用风险。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冯江峰教授结合军地互涉案件管辖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国防公益诉讼在推进军地法治进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当确立以宪法为基础的国防公益诉讼立法体系。

军事科学院战争研究院洛岩研究员对全面推进宪法规范在国防和军事领域里的实施发表了意见,认为应当遵循宪法规范强化依法治军的进一步落实。

与会专家还对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宪法保障、退役军人权利的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苏州大学上官丕亮教授在评议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当包括国防法法律部门,要发挥有关国防的宪法规范对国防立法的指导作用。首次提交审议的《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领域,新增实践中较为成熟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两个领域,证明国防公益诉讼具有巨大的潜力。

莫纪宏教授在总结中指出,“要以学习刚刚胜利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处理好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强调“宪法是建设现代化的人民军队的基石,要坚决贯彻依法治军,加强军队管理的法治化,将军事治理纳入宪法和法律轨道”“还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他表示,“要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加强对宪法中国防和军事规范的研究,推动有关宪法规范进一步细化,将军事活动纳入宪法法律规范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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